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措并举加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治力度对康川新城住宅工程项目12家参建企业进行约谈
近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内设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的意见》、《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进青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采取召开专题会、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约谈等多种方式,相继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暗访西宁地区商品混凝土和钢筋原材料现场使用情况、加强招投标市场治理以及省外进青建筑企业的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并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3月,康川新城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暴露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从协调检测机构、推荐专家、制定整改方案等方面积极支持和协助湟中县人民政府、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调查、检测、处理等工作。
5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门召集康川新城住宅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召开约谈会。会上,围绕康川新城住宅楼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深刻的反思,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做出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二是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审定的整改方案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把好进场关,未经复检或者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三是要求各工程监理企业认真实施监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建立适宜的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配套的合格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到位。四是要求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不履行质量责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