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省环保部门解除对湟源县的区域限批
近日,经省环保厅对湟源县去年以来污染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鉴于该县相关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治任务基本完成,效果比较明显,经西宁市申请,决定解除对湟源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区域限批。
去年3月,省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湟源县境内青海华新冶炼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对此,省环保部门对湟源县实施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区域限批。
湟源县在被列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湟源县专门成立了区域环境污染整改领导小组,制订了区域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对辖区工业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大检查。针对青海华新冶炼有限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责令企业一、二分厂停产整治,对该企业一分厂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华新冶炼有限公司按照整改要求,新建或改造了环保设施,基本解决了烟尘无组织排放和环保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同时,湟源县对大华工业园区的7家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整治。其中责令青海湖水泥公司等3家企业停产治理,分别淘汰了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江河源水泥有限公司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关停了华电铁合金有限公司、大盛冶炼有限公司4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热炉,拆除城镇建成区内21家22台燃煤锅炉。经过一年的整治,湟源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辖区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变化。
省环保厅在解除对湟源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区域限批的同时,还要求西宁市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市县环保环保部门继续强化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湟源天更蓝、水更清作出不懈努力。 (作者: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