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出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意见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4月22日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省检察院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点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严肃查办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深入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与廉洁;充分发挥矛盾化解职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回访当事人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安全的司法保护,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职能,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保障民生职能,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充分发挥涉农涉牧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涉牧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职能,牢牢把握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支持玉树灾区重建等重大政策机遇,切实保障我省藏区和玉树灾区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