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严查八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青海新闻网讯 全省检察机关将利用两年时间,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这是记者4月22日在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此次专项工作将重点查办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渎职犯罪;社会保障和涉农领域危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强民惠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土地复耕和整理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渎职犯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盗伐滥伐林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违法强制征用土地、违法强制拆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违法批准和放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放任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渎职犯罪,以及放任强迫劳动、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渎职犯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传染病防治失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徇私舞弊、失职等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和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渎职侵权犯罪。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将特别注重优先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曝光和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引发和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事件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作者:王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