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对进一步做好新阶段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管工作是加快转变交通运输方式、做好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措施。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过渡车型表》废止,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核查工作进入新阶段。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管工作,省交通厅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运管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核查工作。一是各级运管机构要安排《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做好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把好营运车辆准入关。对车辆型号未纳入达标车型表的车辆,不予办理营运手续。二是各级运管机构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制度进入新阶段的宣传,使广大运输业户了解从今年3月1日起所有新购车辆必须达到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要求,避免出现新购车辆不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