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农村牧区住房规划委员会切实发挥规划在村镇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切实发挥规划在村镇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我省成立了青海省农村牧区住房规划委员会,在近日召开省农村牧区住房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讨论了我省东部农业区“河湟民居”设计方案以及海南等地区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的设计思路,提出了相关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并对近期设计建设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规委会工作规程、《青海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要在具体规划上下功夫,安排使用好规划资金,着重解决规划滞后、特色不鲜明问题,严把规划设计关。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把握农村住房实际和发展趋势,在分别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特色的设计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群众的意见,设计建设让农牧民群众满意、与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群建设等相融合的民居。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会议要求,要集中力量抓紧组织今年117个示范村的规划审查,确保首批开工示范村4月10日左右完成规划审批。规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地规委会要加强对接联系和相互支持,倒排任务时间,加快工作进程,努力把规划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我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