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青海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制定《青海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青海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重点对年度考核内容细化为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任务;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监测评价工作;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食物中毒事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及时上报、发布相关信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考核包括机构设置及监管人员配备、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应包括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对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及监管状况的评价等12项内容。
实施细则的印发进一步落实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中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具体任务,标志着我省2011年度开始实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有了明确依据,为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内部管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