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齐抓共管积极开展校安工程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为综合运用各项预防措施,全力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并联合下发《关于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为促进全省教育项目工程廉政建设,做好专项预防,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领域,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在2007年6月共同制定了《关于在教育系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专项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及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双方的职责要求。在近几年实施的农村初中建设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教育建设项目中又分别制定专项预防工作意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及教育行政部门突出重点,密切协作,共同配合,在教育项目建设中推行双签制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积极开展预防调研、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共同推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教育项目工程的廉政建设。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投资量大、涉及面广,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2010年7月,省政府决定通过争取国家支持、利用贷款、各级财政自筹等多种渠道筹资76亿元,用三年时间开展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到2012年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知》要求各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和教育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各项预防措施,全力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一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思路,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和行贿、受贿犯罪,贪污、挪用犯罪,以及严重渎职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二要加强预防教育机制。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廉洁意识;检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其抵御不正之风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三要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深入各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资金拨付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督查,逐项监督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效益。四要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强化专项稽查和检查,要深入各建设单位,认真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发生,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五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关键人员和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对外公布各级检察机关、审计、财政、监察、安监和教育部门的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使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始终置于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之下。六要加强预防调研,狠抓检察建议落实。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共同对在投标招标、工程分包、物资设备采购等过程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措施。各级检察机关要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各级教育部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