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积极探索农村学前教育走教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自2009年来,乐都县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帮助下积极进行探索,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腾出的校舍加以改造,通过教师走教的形式开办学前教育早教点,走出了一条农村边远山区发展学前教育的新路子。
乐都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总人口28.14万人,是一个汉、藏、蒙、回、土等多民族聚居地区。全县辖7镇12乡,354个行政村,7个居民委员会。由于山大沟深,许多村自然条件差,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农民居住分散,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群众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困难。2009年9月,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帮助下,乐都县开始实施贫困山区儿童早教项目,按照条件具备、相对集中、方便集散的原则,根据适龄幼儿分布情况,利用乡镇学校布局调整富余教室进行改造或利用村委会,在10名幼儿以上的村设立了早教点。为确保早教点活动的开展,除安排少量正式教师外,走教的教师主要通过项目资金招募符合条件的早教志愿者解决,由县教育局根据早教点布点情况负责分配,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集中幼儿和组织早教志愿者在各早教点巡回走教。每个早教点每周安排三次教育教学活动,每次不少于3小时,并因地制宜自制和发动家长制作了必要的教具、玩具,同时指导幼儿家长如何进行幼儿早期教育,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乐都县早教工作还有以下特色:一是建立健全早教工作机制。在教育局和乡镇中心学校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加强了对包括志愿者的招聘、分配和培训、考核,早教点基本设施的建设、常规管理制度的建设、日常工作的检查、教研活动的开展等项工作的管理,并将早教点日常管理纳入所在或邻近的村小学管理范围,从管理体制上确保早教志愿者按时到岗和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完善早教工作管理制度。针对布点分散、管理人员缺乏、教学活动时间机动、志愿者年龄小和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乐都县一方面通过组织外出培训、开展观摩活动、召开表彰会,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等,搭建成长平台,激发志愿者的上进心和自豪感;一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了奖惩机制。先后制定印发了《乐都县早教点常规管理要求》、《乐都县早教志愿者工作纪律管理规定》、《乐都县早教志愿者考核评价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对早教点的常规工作、安全管理、教育质量和早教志愿者及乡镇中心学校项目责任人的工作纪律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每学期由所在中心学校对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依据考核结果分配绩效工资。三是规范早教点教育教学活动。要求早教活动必须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注重环境育人,布置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教室,配备、完善一些必需的影像资料、基本的教学和生活设施,首先使教室这个幼儿活动的主要环境能吸引他们;在教学活动中主要以游戏活动、简单的绘画、手工小制作、语言听说和习惯培养等为重点,使幼儿在他们喜欢的活动中找到应有的乐趣;同时,注重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使每一个孩子都能有自己喜欢的玩伴,从人际交往中自然而然地形成自我意识和团队意识。
目前,乐都县所有山区乡镇(共14个)均实施了早教项目,共设早教点117个,有幼儿2162名,早教志愿者78人,早教覆盖率达到82.7%。全县在农村地区初步建立了一批幼儿早期教育基地,使项目实施乡镇的幼儿有了接受早期教育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群众的观念,农村幼儿存在的孤僻、怕生、自私等不良性格也正在改变。同时,打造了一支适合乡村幼儿早期教育的本土化教师队伍,为在广大山区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做了有益的尝试。开展早教试点的实践证明,学前教育早教模式教育成本低,能有效减轻地方财政的经济压力,适合贫困山区大多数家庭的经济负担能力,深受群众欢迎。省教育厅已决定在全省逐步推广乐都开展早教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