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对西宁市两节食品消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日前,省工商局、西宁市工商局及其所属四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西宁市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所经销的食品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西宁市各大中型商场、超市等重点消费场所经营较为规范、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基本到位,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总体情况良好。
专项执法检查着重对各大中型商场、超市等重点消费场所经销的生鲜食品、进口食品、奶制品、禽蛋类食品、肉类制品、土特产品等食品的合格证明、保存条件、保质期限、生产日期以及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场下架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食品21袋(包)、红酒32瓶,没有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储存销售的酸奶940箱(盒、包)、火腿1730根,无生产日期和QS标志的月饼400余个,无法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的冻鱼、鸡爪等29箱;现场查口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鹿鞭2盒、冻鸡、冻鸭7件,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冻鱼、冻虾等141件箱,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食品。
省工商局同时对食品市场整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按照突出三项重点、集中开展三次专项检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两节期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第一责任的职责,严格落实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确保销售的每一样食品来源清、质量有保证。二是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把食品质量关。重点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散装食品、现场加工制作销售食品明码标签规定,尤其要监督大型商场、超市严把食品退市关。各大商场、超市对退市的所有过期食品、破损食品进行销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建立健全销毁食品台帐,严防退市食品二次流入市场。三是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幅度和频率。要通过不间断、高频率、大密度的巡查和监管,使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处于高压态势。特别是对于经销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定要从严从重查处,确保两节期间全省流通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