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将试点医保支付按病种付费
记者从西宁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相关通知,确定全国30个城市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国家试点城市。这意味着,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的变革。在30个试点城市中,西宁在列。
DRG付费体系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医保支付。简单地说,就是将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转变到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就是按诊疗项目付费,如尿常规一项多少钱、血常规一项多少钱。而按病种付费则是将一项疾病的诊疗费用打包、定价,以作为医保支付的标准,比如说:白内障,根据合情合理的医疗资源消耗,制定出它总共需要花多少钱来治。按病种付费是医改的关键,不仅可以降低医保支付,还可以推动全国医保标准的统一。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此次《意见》明确提出,改革的一个目的在于医保基金的预算管理,就是将有限的医保基金省着花。试点城市要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国家医保局要求,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此次通知中,国家医保局还提出,试点城市在开展DRG试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对不能采用DRG结算的病例,推进依据大数据的按床日付费和按人头付费工作,建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