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简化考核为基层减负松绑
今年,海东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十条措施精神,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十条措施》,对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统筹规范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为推进此项工作,海东市市级层面建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监督实施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各项工作,要求市级各部门以及各议事协调机构不能自行设置以县区、乡镇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对批准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简化程序,压缩规模和时间,全市性考核原则上不下延到乡镇、村社、学校,对全市各级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活动开展专项清理,大幅减少对县乡村(社)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同时,海东市严格要求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共性和专业指标,体现差异化原则,杜绝一刀切一锅煮,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以工作实绩为评价依据,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将重心过多地放在查记录和文件、开长会听汇报、考试答题和问卷调查等方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和市委市政府若干规定,不得对口陪同、层层陪同、迎来送往,切实减轻基层迎检压力。
海东市今年制定的年度督查检查计划较去年压减次数达22%,各类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同步进行,没有明确要求的不再单独进行考核。(张多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