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检察系统又添全国性荣誉
4月26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湟中县人民检察院近日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20162018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这是青海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继获批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单位后又一全国性的荣誉。
据悉,自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湟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把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为需要用真情、用温度传递的爱的事业,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室,建立未成年人心灵驿站,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全方位打造未检维权工作品牌。建立了公检法司交流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分案报送制度,与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衔接配合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通道,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拍摄了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微电影《枯树下的少年》,多形式宣传未检工作。在审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体现人性化关怀,把打击犯罪与心理关爱相结合,真情帮教保护。同时,深入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加强与各学校的协作,利用学校特定的文化传播空间,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上升态势,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
今后,湟中县检察院将依托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检察长进校园和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创建富有湟中检察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让检察蓝成为青少年的保护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把保护伞,筑就一道绿色安全屏障。(徐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