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聚力攻坚执行难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自2016年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案件办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努力***执行难题,大力提升执行质效,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年以来,海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894件,执结6278件。
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为了深入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海西州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和部署执行工作,及时解决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全州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协助法院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总目标,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
都兰县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牢固树立执行工作全院一盘棋思想,坚持立案、审理、执行三位一体联动协作,强化源头治理,形成了内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新格局。在立案环节,随案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提醒权利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帮助当事人预知执行风险,有效避免了无法执行案件进入诉讼环节;在审理阶段,将调解裁判自动履行率作为法官绩效考核指标,要求每位法官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不得超过20%,从源头上减轻了执行压力;案件审结后,向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进一步释明不及时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
2018年3月,都兰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但被执行人张某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法院执行。为了有效推动案件进展,***执行难题。都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同执行,迅速锁定张某并将其控制,张某最终摄于司法权威。主动上缴案款,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这个案例是都兰县人民法院根据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州公安局印发的《关于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建立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改变执行方式、方法,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的具体体现。2017年6月,都兰县人民法院与都兰县公安机关签订了《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简化司法拘留手续、协助实施拘留和教育引导被拘留人等方面进行规范,大大提高了法院司法拘留的成功率。两年来,都兰县公安局共协助拘留被执行人67名,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489人次,移送网上追逃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123条,其中成功从宁夏追逃被执行人5名,协助开展集中执行17次,协助执行案件467件,提升了执行效果。
同时,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委宣传部等15家单位联合印发了《海西州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综合治理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动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放到发改委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失信被执行人在项目、贷款、出行、消费等各方面受限,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自2017年以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00余人次,限制消费1700余人。
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
2017年12月1日17时50分,随着法槌的落下,都兰县首例申请人以刑事自诉方式提起的拒不执行判决案暨海西州首例依法审理拒执刑事案件在都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杜某转移、隐匿,逃避执行近两年,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后扔拒不履行。法院宣判杜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
长久以来,被执行人诚信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拒不履行义务,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拒执罪案件的宣判沉重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使其认识到规避法院执行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为在刑法领域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公开审理海西州辖区内首例拒执罪案件,就是充分发挥刑法在强制执行中的作用,加大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使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成为***执行难的一把利剑,与其他执行组合拳相得益彰,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让拿到法院生效判决的案件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此案件也是都兰县人民法院根据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针对海西地区执行案件特点和被执行人自身规律等情况,深入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中的一个案件。此外,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还开展了冬季行动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执行专项活动,都兰县人民法院自行开展了岁末清仓春雷诺木洪等执行专项行动,在各专项活动中共执结案件12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近4亿元。
其中春雷诺木洪行动,针对都兰诺木洪农场部分承包土地枸杞种植户,拖欠支付土地经营费,并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诺木洪农场对其中3户提出执行申请,都兰县人民法院对这3户进行了强制执行,拘传至法院,并在诺木洪农场人流密集处,张贴审理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宣传信息和刑事判决书各135份。所拘传的3人先后完成给付义务,合计12.5万元。之后一个月内,26户枸杞种植户清欠土地承包费280万元,同时,293户枸杞种植户积极完成了2018年度2600万元的土地承包费用的给付,有效地从源头助力解决执行难,赢得了申请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些显著成效的背后,有着法院干警们不为人知的艰辛与汗水。都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说:由于海西地域辽阔,我们在寻找或拘捕被执行人时,常需要长途跋涉,且被狗追咬、翻墙头、深夜在树林里蹲守都是家常便饭。但为了解决执行难,为了维护广大申请人的权益,为了促进社会和谐,每一名干警都毫无怨言,坚决完成了任务。
海西州两级法院,正是通过这些专项行动和以财产申报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的,一律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创新执行方法确保执行效果
2015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孔某与马某发生争执,马某手持铁锹将孔某打伤一案。2015年2月4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判决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要赔偿原告孔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83668.72元。但判决后,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没有予以赔偿。
申请执行人孔某于2015年9月,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因病死亡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对于申请执行人本来就困难的家庭来说,高昂的医疗费用及身体的残疾,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确保申请人权益,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格尔木分公司提出执行救助申请,执行款于2018年4月底到位。
在该案中,申请执行人虽然得到了法律的支持,但因被执行人无力赔偿,导致法律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致使申请执行人和他的家庭再次陷入了困境。而通过执行保险救助,有效的减轻申请执行人的生活伤痛,让法律条文有了温度。该案件也是格尔木市开辟执行救助保险机制后,第一批救助的执行案件,有力助推***执行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如此有温度的执行救助,是在格尔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格尔木市法院率先引入司法援助保险机制的效果。格尔木市政府每年出资100万元作为保险费用投保执行案件,由法院与保险公司签订司法保险救助合同,撬动保险救助资金最高500万元,按照约定对8大类民生案件,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进行保险救助。并且理赔后,保险公司对被执行人具有追偿权。目前,已实施保险救助案件8批38件,依法向62名司法援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援助保险金370余万元。
同时,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汇报、协调,预对全州另外6个辖区法院也启动执行案件司法援助保险机制,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胜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坚定信心,扎实苦干。夯实根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注重改革,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抓住关键,继续强化执行措施以及加强领导,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正宝说。(李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