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海东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区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据了解,今年,海东市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确保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
按照整治进度安排,今年3月底前,各县区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6月底前,各县区将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2019年年底前,各县区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此次整治工作分全面摸底排查、实施清理整治、逐一核查销号三个步骤进行。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市环境保护局将会同水务局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李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