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落实教育补助资金49亿元
2017年,海东市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为抓手,积极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各类补助资金4.9亿元,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去年以来,海东市各县(区)教育局在扶贫开发局、乡(镇)政府的全力配合下,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对贫困户逐一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贫困学生数量和具体情况,落实贫困地区学校幼儿园建设投资共计8546.97万元,建设规模23369平方米。此外,全面实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了免除贫困家庭学生学前3年保育教育费、劝返学生交通费,落实伙食费补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学生补助、资助贫困大学生等惠民政策。
2017年,海东市共落实各类补助资金4.95亿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9901.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951.3万元;学前三年、普通高中、中职三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6929.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18561.8万元;2017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专项资金220.1万元;2017至2018学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资金233.6万元;2017至2018学年普通高校学生国家奖学金0.8万元;2017“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青南地区对口支教专项资金428万元;2017年青海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专项资金2755.1万元;2017年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610万元;2016年度农牧区基层学校任教师范类毕业生学费补助资金66.4万元;2017年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生活补助资金891.6万元;2017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专项资金138.1万元;2017年高等教育生均拨款专项资金1800万元。(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