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小财政办大民生
今年以来,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紧盯目标,强化措施,以小财政办大民生,使得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社会事业等重点民生支出得到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海东市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进创业就业联动协调发展,今年省级下达就业专项、拉面经济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和创业孵化基地实训补助资金共计7055万元,结合就业形势和就业目标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收支,优先保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重点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
海东市落实财政政策,保障义务教育良好发展。今年上半年,海东市教育支出23.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2亿元,增长30.41%。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20.11%。全市地方财政教育支出为15.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亿元,增长35.68%。
同时,海东市加大资金投入,上半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1.92万元,较上年增加0.33亿元,增长18.23%;围绕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规划和海东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上半年,海东市整合资金达5.3亿元,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海东市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8480万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月388元提高到每月438元月,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年人均提高350元,平均达到每年3320元。
另外,海东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在2016年61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680元。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问题,落实医疗救助资金12900.2万元,为6.91万人次报销医疗救助资金7330万元,对全市175540人精准扶贫对象全额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吕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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