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万余套保障性住房百姓住有所
近年来,格尔木市始终把建设保障性住房、推进公租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中之重,建成保障性住房14315套,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了住有所居。
说起格尔木这几年的变化,很多市民都会说到居住条件的改变,2008年,格尔木市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从此一间间破旧低矮的土坯房被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取代,民乐苑小区、惠民小区、利民小区、幸福小区、和谐小区、金龙小区、星龙小区廉租房、回迁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房搭配合理,各种水、电、暖、天然气、电信、有线电视一次性配套到位,幼儿园、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公交车站等综合服务设施方便小区居民的出行、就医。
家住格尔木市和谐家园公租房内的刘祥告诉笔者,他没准备在格尔木买房子,一是因为收入有限,二是他觉得公租房住起来也挺方便的,费用也不高,每个月的房租只有400元,也不用担心经常搬家,对于他这样的工薪阶层来说很轻松。他的这套50多平方米的公租房是2013年申请入住的。现在准备结婚了,他和未婚妻商量后还是决定将这里装修后作为婚房,这样省下来的买房钱也可以为以后的生活做打算。
与刘祥不同,同样住在和谐家园的韩文玉因为肢体方面的残疾,无法外出工作,只能依靠每月几百块钱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以前住在城乡接合部的土坯房内,没有暖气、也不通天然气,生活起来很不方便。从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始,他就对能住进楼房充满了希望,2013年,在残联和民政部门的帮助下,他如愿搬进了和谐家园的廉租房内,5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每个月只需交纳15元的管理费,明亮、向阳的房间让他很满意。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就是要让更多的困难家庭住房得到改善,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格尔木市制定出了《城镇最低收人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棚改廉租房建设实施方案》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确保了保障性住房从建设到分配的公正、公平、公开;统筹安排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探索建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模式,确保群众住得起、住得上、住得好、住得久;严格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整合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狠抓土地供给、房屋拆迁、资金管理、项目施工等关键环节,不断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使保障性住房建设呈现出类型全、数量多、竣工早的特点。严格按照住得上住得起住得好住得久的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协调各方,使无房户切实享受到国家的惠民利民政策。
据了解,2008年至2014年,格尔木市共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住房12615套,建筑面积约91.22万平方米,投资16.80亿元,截至2015年3月已竣工入住11695套,自2007年12月至2013年8月,累计为1208户发放租赁补贴868.62万元。2015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700套,其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500套;基本建成520套,入住1272套。
一座座建起的保障性住房,不但承载起广大百姓家庭住房的梦想,更传递着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信心。随着格尔木住房保障建设力度的不断推进,百姓安居乐业的梦想将一步步实现。按照超前谋划、提前准备的工作思路,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在格尔木拉开帷幕,居者有其屋正在由理想转变为现实。十三五期间,格尔木市提出,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改进和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加快棚户区、农村危房和城中区改造,加大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刘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