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久治出台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及报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和请销假管理、审批流程,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在认真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基础上,出台了《科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请销假审批及报备管理办法》。要求科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开久治县城且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的,均需严格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
《办法》明确规定,县委副书记、县委各常委外出请假,由县委书记审批,并向县委报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请假,由县委书记审批,分别向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审批,并向县委报备,送县委组织部留存,由县委组织部向州委组织部报备;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请假,经县委政法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书记审批,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备;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副职请假,分别由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委书记审批,并向县委报备。此外,《办法》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及各乡镇副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正副职、省州驻县单位负责人外出请假审批及报备都作了详细规定。
按照请销假及报备程序规定,请假人必须由本人填写《久治县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报备表》。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应附外事部门出具的出访任务批件或确认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领导干部请假必须在请假时间返回2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县委组织部办理销假手续。
久治县委进一步加强了对请销假及报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每个月10日前对上个月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情况进行公示,并于年底汇总后对个人全年请销假情况进行公示。领导干部个人请销假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才让多杰 马绍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