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发挥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精神,日前,《中共湟源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为乡镇人大发挥作用明确了职责,奠定了工作基础。
据了解,《意见》从把握乡镇人大工作总体要求、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依法组织开好乡镇人大会议、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成效、推进乡镇人大制度创新、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组织领导等七部分共二十一条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加强和规范。《意见》指出,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主席职责;加强会议组织工作,要求会前向同级党委报告,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广泛收集民意;乡镇人大要围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问题,组织主席团成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工作评议,提出加快发展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探索干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机制,总结工作规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改革创新、完善发展。乡镇人大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要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并向组织部门报送个人书面述职报告;乡镇人大干部要坚定人大制度自信,强化群众观念,深化群众感情,增强一线意识,努力服务群众。(马鸿荣 毛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