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以项目谋划三基建设
自省委作出在全省深入开展加强三基建设工作部署后,海东市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精神,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三基建设工作开展伊始,市委就提出了加强三基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作风每年解决一些最突出的问题,先做好两年见成效工作,为后五年大变样奠定坚实基础。对加强三基建设短规划、细安排、求务实、重落地,梳理出了海东市加强三基建设两年内要做好做实的41项重点工作任务,每一项任务都切中突出问题,增强了加强三基建设的精准性和可落实性。对41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为103项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牵头单位,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落实要求明确,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
为进一步推动三基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海东市坚持示范引领,开展项目化管理。采取试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制定出台试点工作方案,从市、县(区)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学校、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确定100家单位作为试点,明确了10项试点工作共性任务,并结合各试点单位特点,提出若干个性任务。各试点单位立足本单位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三基建设试点具体措施,因地制宜地安排试点工作步骤、内容、方式和时限,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在加强三基建设方面走在前面,起到以点带面、引领示范作用。用项目工作理念谋划三基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紧扣自身实际,积极认领、谋划申报,将加强三基建设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到的项目中,使工作任务进一步量化,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截至目前,六县(区)申报项目22个,市直部门申报项目34个,拟实施项目正在审核中。
经费保障方面,市、县(区)财政分别安排加强三基建设专项经费2000万元,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作出专项经费安排,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三基工作倾斜,确保加强三基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建立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对加强三基建设重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办结销号和问责制。市委三基办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市直单位进行不间断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地区和单位点名通报。(金显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