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为9434人次农民工讨回工资近127亿元
2014年,海东市清欠农民工工资12696万元,涉及农民工9434人次,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市、县(区)成立清欠工资领导小组,深入用人单位、施工工地向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提供政策指导、咨询和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用人单位自觉守法意识。按照谁拖欠,谁偿还、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工作的原则,严格落实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县(区)、乡镇、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优势,组织劳动、公安、城建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建筑、交通、加工、餐饮等行业开展了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信息动态,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每个环节的责任。
2014年,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606户,督促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48户,补缴社保费42.2万元,受理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投诉案件362件。化隆回族自治县及时受理劳动保障违法和劳动争议投诉案件,依法清欠455名农民工工资352.2万元。平安县对各类拖欠工资案件快立、快查、快办,为56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工资172万余元。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依法调处解决了36名农民工应得工资11万元。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成立19个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县56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109万元。(辛元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