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乌兰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乌兰县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大规范管理和动态管理力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使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县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城镇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去年全县城镇低保1356户257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828万元;农村低保1037户203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56万元。同时,为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我县结合实际,及时成立了组织机构,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乌兰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信息比对工作。去年共清理131户、386名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其中农村低保99户、327人,城镇低保32户、59人。
去年,该县将集中供养、分散寄养五保户的补助标准提升为6500元和5700元,分别达到上年农牧民人均收入的80%和70%,全年发放供养金36.14万元,切实保障了62名五保老人生活需求。
该县逐步建立起覆盖广、机制全、标准高的医疗救助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及时为726名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住院费136.04万元,为民政救助对象4895人代缴参合金29.37万元,较好解决了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
积极开展查旱灾、霜冻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及时为全县4个镇发放灾民救助款47万元,面粉330吨、大米45吨,发放临时救助金15.05万元,共救济灾民和困难群众19130人(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面落实孤儿救助政策,为36名孤儿发放生活费10.2万元。对145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2.7万元。(当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