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出台11项举措支持门源发展
为促进门源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全州同步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海北藏族自治州近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门源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提出11项举措,全力支持门源县加快发展。
这11项举措中,加快水利、农村公路路网、电网、城镇保障性住房、城镇基础设施、农村住房、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水环境、空气环境的保护;每年从州级支农资金中单独安排120万元支持农牧业发展,重点打造藏区青稞制种基地、高原绿色小油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中藏药材种植基地、肉牛羊养殖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实现到2016年以生物园区为主的制造业投资比2014年翻一番,制造业产值实现翻一番;每年从旅游发展基金中单独安排50万元重点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打造高原生态旅游区;重点实施幼儿园新建扩建、标准化学校建设、学校风雨操场建设、薄弱学校改造、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重大项目;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配备大型医疗设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每年从文化发展基金中单独安排50万元重点支持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三年内从就业资金中切块1***0万元,用于支持门源县城乡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每年州级财政扶贫资金的50%将投向门源县,用于贷款贴息,确保三年内减贫2.1万人,贫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完成2014年-2016年州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门源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机构对门源县各项贷款年均增长保持25%以上。(范文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