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工商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见成效
为落实全市工商系统2014年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分局根据工作方案,结合辖区特点,由个体科牵头,形成科所联运机制,加大了无照经营的清理查处力度,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截至目前,共检查户数1587户,发放预警通知书49份,查办无照经营案件34起,引导督促办照160户,罚款12.35万元。
其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根据日常监管摸底的情况,将辖区存在的无照经营现状、产生的原因、在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以及对无照经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面向广大消费者抓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进行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
二、排查细致、监管到位。成立了由分局局长任组长,由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各工商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检查采取以各工商所为检查单位,分局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抽查,并充分发挥网格责任人的作用,对各自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细致排查,逐家逐户排查清理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户数,建立无照经营台账。并要求做到四清:管理户数清、管理地址清、管理范围清、经营情况清。同时做好巡查记录。
三、加强工作督导。检查中,对未亮照经营的,督促其把营业执照悬挂在门店最醒目处;对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却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例如服装零售、百货零售、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副食店等,可直接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
四、狠抓典型、依法查处。在总结以前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做到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与全面性清查相结合,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及城乡结合部的无照经营户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坚持做到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引导与规范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区别对待,分别采取限期办照、警告、罚款、扣留财物、查封取缔等措施,做到标本兼治。对一些因特殊原因一时办不了证照的经营户,下达警示通知书,责令限期补办营业执照;对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则坚决予以查处取缔。通过执法、宣传和教育,处理了一批钉子户,对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了良好的作用。(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