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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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近日,海北州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07.***万元,为全州重度残疾人1624人(其中:城镇残疾人170人,农村重度残疾人1454人)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镇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为10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为50元。所需资金分别由省、县政府财政按比例承担。其中:省级承担80%,其余20%由四县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资金发放实行属地管理,并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107.***万元补贴资金正在分配下达四县,预计5月中旬全部发放到重度残疾人手中。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对改善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政策,为进一步推动重度残疾人保障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海北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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