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形成集约型服务业发展模式,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和提质增效,西宁市根据城市定位、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制定出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建设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文化旅游、金融服务、会展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13个服务业集聚区,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达到60%以上。
建国综合商务区:位于城东区建国路,占地426平方公里。围绕火车站片区综合改造和建国路商圈建设,依托地方名特优产品专卖、民族工艺品展示、特色餐饮等优势,重点发展商务、商贸、交通运输等行业,将其打造成为富有现代气息、具有民族特色的综合商务区。
水井巷中央商务区:位于城中区西大街,占地0.25平方公里。依托水井巷传统商贸、王府井品质商业等黄金商圈效应,重点发展商务办公、品牌专卖、高中档商品零售、金融服务等行业,将其打造成为高品质商业精华区、时尚消费的前沿。
海湖路总部经济区:位于城西区海湖路,占地155亩,围绕良好宜居人文环境和浓厚商业氛围,依托轻轨、城市双快交通系统建设,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金融贸易机构等业态,将其打造成高效、快捷、低碳、智能的示范性总部经济区。
城西金融街:以黄河路为主轴、***大街和新宁路为延伸,依托区域内金融机构和商务办公的集聚优势,重点发展银行、保险、证券、小额金融机构、中介、咨询等金融服务业态,将其打造成为具有较强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能力的现代金融服务区。
朝阳现代主活资料物流园:位于城北区朝阳东路,占地2平方公里,依托良好的交通条件和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发展以食品、药品、家居等城市生活资料为主的现代物流业,将其打造成集仓储、运输、配送为一体的现代化、信息化生活资料物流园区。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位于城北区三其村惶水河北岸,占地0.6平方公里,以保障供给、稳控物价和丰富居民菜篮子为目标,依托现代化服务设施及完善的物流信息平台,重点发展农副产品交易、粮油加工、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行业,将其打造成为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辐射青藏高原的大型农副产品集散基地。
城北大学城:位于城北区二十里铺镇,占地25平方公里,以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为依托,重点发展配套的商业、医疗、金融、信息、就业、生活和文化等服务,将其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良的大学城综合配套服务体系。
高新技术服务产业园:位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占地4.03平方公里,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现有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生科创业园,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检验检测、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技术服务,培育一批高、精、尖、特的高新技术及科技型企业,将其打造成为青海省科技创新先行区和高新技术产业转化区。
国际藏毯绒纺展销交易中心:位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占地0.35平方公里,围绕藏毯、绒纺等特色产业,依托现有企业品牌和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优势,重点发展产品研发设计、技术检验检测、质量认证、中介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将其打造成为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世界羊毛地毯展销交易中心、出口创汇产业高地。
城南现代会展服务区:位于城南新区,占地9平方公里,围绕青海国际会展中。心,依托青洽会、国际藏毯节、国际清食展等品牌展会,重点提升会展品牌、培育会展主体、开拓会展市场,促进会展业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将其打造成为现代化会展商务基地和青藏高原会展中心。
城北汽车交易服务中心:位于城北区二十里铺镇,占地0.4平方公里,以集中整合西宁市汽车交易、维修、保养服务等资源为目的,重点发展汽车交易、汽车租赁、汽车维修等服务业态,将其打造成领航西宁、辐射全省的汽车服务业基地。
鲁沙尔文化旅游融合区:位于湟中县鲁沙尔镇,占地7平方公里,依托塔尔寺5A级景区和八瓣莲花产业,重点发展宗教文化旅游、藏文化展示、民族风惰体验、民间工艺品加工等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将其打造成藏传佛教文化旅游圣地、青海省民族文化产业基地。
多巴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位于湟中县多巴镇,占地0.2平方公里,以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和健康服务需求为目标,依托多巴新城建设、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医疗养老等服务设施,重点发展养老托老、医疗护理、健身保健、康复训练、养老护理培训等行业,将其打造成为功能完善、方便可及、辐射城乡的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
为保障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集聚区总体建设工作。各相关单位相应成立集聚区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编制集聚区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强化规划引导,依据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各集聚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简化集聚区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审查流程,协调做好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规划,为集聚区建设提供基本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项目,优先安排,并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符合产业供地政策的项目,严格落实相关产业优惠政策,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各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服务业引导资金,以贴息或补助的形式支持集聚区内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将集聚区重大项目纳入全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逐年安排实施。对服务业集聚区的项目优先申报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争取省级前期经费支持。建立健全服务业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充分运用金融、财政等手段,引导金融资源向服务型企业倾斜。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型企业利用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股权交易等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切实解决服务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西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