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消防工作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步修订、同步建设。集中财力物力,加快推进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部队器材装备、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等欠账问题。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消防文员队伍、保消合一队伍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的消防力量。
二、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行业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联合执法、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强化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的共享应用,督促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风险。
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行业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水平,及时发现和整改单位内部事故苗头和火灾隐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单位防御火灾风险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海东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