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禁煤区扩至166平方公里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本月起,我市进一步扩大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区域由之前的80多平方公里扩大至166平方公里,禁煤区内将禁止审批任何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一切使用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使用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
据了解,新划定的禁煤区范围为:东起杨沟湾,西至湟水路、西钢西边界,北起兰新高铁(城东段)、北山根、宁大高速公路、青海大学路、海湖大道、西湟高速(城北段),南至京藏高速南环城路、凤凰山路(城东段、城中段)、西久公路、南川工业园(含南川工业园规划区)、规划西塔高速、凤凰山路(城西段)、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规划范围。控煤区范围除以上划定禁煤区外的城乡结合部、近郊村镇及三县县城规划区域范围。
本月起,禁煤区内现有的燃煤(油)锅炉、窑炉、茶浴炉、餐饮业大灶等设施,必须停止使用直接燃用煤(油)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在划定的禁煤区内仍使用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将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作者:荣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