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州政府出台一个分工意见建立三项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完成2014年各项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省两会精神,全面完成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海北州政府制定出台一个分工意见,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一季度工作开门红。
一、制定出台一个分工意见。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州委全委会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分工意见》对省考核州的3大类32项56个指标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4大类40项76个具体指标,将这些指标逐一细化落实到4县、26个责任单位和30个责任人,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的三落实。
二、建立健全了经济运行和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分析研判制。州政府对全州经济运行和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实行月分析研判制。由一名分管副州长牵头,州发改、统计、财政、农牧、经委等部门参与,对全州经济运行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制。一是4县及26个责任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经济运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报告制。二是通过分析,对全州经济运行和目标任务完成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协调解决在经济运行和目标任务完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确保经济正常运行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对经济运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督查督办制。州政府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年内对全州经济运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少于3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并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在经济运行分析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专报州政府和有关领导及部门。
四、对经济运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述职和问责制。今年四县政府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要向州政府进行述职。州政府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尤其在民生改善、安全生产、污染减排、社会治安、稳控物价等方面完成任务不好,影响全局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重点问责。
(海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