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农牧业科技创新工作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不够完善。乡镇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不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有待完善。乡镇农业科技推广站的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市、县(区)农业科技推广无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二)农牧业科技队伍建设滞后。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整体年龄结构老化,现有队伍中年龄在35岁以上的占全部职工总数的77.7%。基层农技人员知识老化情况突出,知识更新力度不够,农技推广队伍整体服务水平比较低,跟不上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三)农牧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缺位。因农户的经营规模小、外出务工导致青壮劳力流失,农业科技投入的效益与其较高劳务收入效益的巨大反差,使得农民既没有更多的财力也没有积极性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投入,农民难以成为农牧业科技创新的主体。
(四)农牧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市、县(区)财力有限,农业科技推广经费基本没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其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省上的项目扶持,且绝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农户的直接补助,直接用于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的资金不多,市、县(区)自主创新的能力受到限制。
(五)龙头企业农产品科技水平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小,农产品附加值低,获利能力弱。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匹配的农业科技创新组织体系。一是巩固和加强市、县(区)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充实农技推广人员,保障农业科技创新人员所需的工作经费。加快乡镇级区域站建设,明确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二是大力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成为农牧业科技创新主体,引导企业把发展的内在动力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上来,提高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三是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示范园区为基点的新型农牧业科技创新组合模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充分发挥示范园区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主体、一线推广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农技人员晋升、晋级和奖励的标准。对领办、创办、参与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的农业科技人员实行三放宽、三不变、三优先的政策,即放宽管理权、放宽经营权、放宽经营项目审批条件;其工资、隶属关系、福利待遇不变;在机构改革中优先招聘留用、优先晋升职称和评定岗责优秀、优先外出进修学习。
(三)注重培养农业科技人员。目前,全市急需绿色食品生产、有机食品生产、无害化丰产栽培、农产品安全生产及加工、农作物制种、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现代农业产业创新人才,到2015年需要新增2000名专业技术人才。一是把科技培训的重点放在种养业、加工、技能等领域,培养核心户、典型户和示范户。二是鼓励现有农业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创新,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同时按照有关政策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待遇。三是大力引进农牧业创新人才。对到农业企业、大型农业基地服务的大学毕业生,给予大力支持,明确补助待遇,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享有一定优惠政策。
(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一是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业科技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农业科技经费在整个科技经费中的比重,确保农业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二是采取措施引导龙头企业不断增加科技投入。三是积极争取农业项目扶持,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出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
(五)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一是引入成果转化新机制,将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农技人员挂钩联系、分片包干的农技服务机制,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课题化设计、项目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的成果转化新机制。二要建立产学研、育繁推、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发展现代农畜繁育产业,大力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切实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中心、科技企业的合作共建,促进全市农业科技产业升级。
(海东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