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县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生态城镇
为进一步做好湟中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4年将生态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做好重点污染源防治,营造更加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天蓝、水清、城绿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湟中升级版。
高标准治山。全面推进封山育林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村防护林建设,高标准实施好多巴南北两山绿化、四边绿化、新农村绿化等工程,年内新增人工造林7.2万亩;持续推进塔尔寺景区及县城周边绿化工程,为城镇居民营造绿地休闲景观。健全林业资源管护长效机制,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下决心治气。继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动态巡查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做好以建筑工地、商砼企业、堆煤场所、煤烟尘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大重点工业企业排污监督力度,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严格问责问效,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多举措治水。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安全饮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保护、清洁水源、河道治理等水利水保项目,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强水资源保护,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着力维护水环境生态安全,进一步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强有力治砂。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洗加工砂石行为,彻底关停多巴和鲁沙尔地区所有采洗砂场,切实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加强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严守土地红线,加快推进旧村复垦、土地整理等项目,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严管理治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降低环评审批等级;着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重点加强对国控、省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杜绝违法排污现象;扶持发展环保产业,鼓励企业改造技术,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降低能源消耗,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西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