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大通县五化措施构筑困难群众安全网
今年以来,大通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出发,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低保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青政〔2012〕52号)文件精神,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严格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完善低保民主评议制度,明确低保申请人权利和责任,实行低保长期末端公示,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截止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对象2.03万户、4.74万人,今年累计向29.41万(人次)发放各类保障金10746.35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五保供养精细化。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对敬老院安全环节进行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五保供养,全县纳入农村五保供养811户、887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提高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意见》精神,提高了五保户供养金,全年发放供养金519.2万元;对45名死亡五保对象发放丧葬费17.52万元;为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7.52万元,发放临时物价补贴5.32万元,对193名五保户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4.1万元。为141名孤残儿童开展单病种手术康复治疗,为533名孤儿和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178.44万元;为152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114.06万元。
三是医疗救助一体化。为48916名城乡救助对象和84名城市重度残疾人代缴参合(参保)金319.49万元,实现了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后医保补助、医院优惠减免、商业保险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在同一个窗口一次结算,在报付过程中做到简化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减轻了困难群众看病垫付医疗费用的经济压力,已累计向9.14万人(次)城乡救助对象发放各类医疗救助资金2124.54万元。
四是救助管理人性化。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立多部门联动巡查机制,定期对繁华街区、商场、车站等区域进行集中巡查,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受理求助。截至目前,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89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55人给予救助。
五是临时救助常态化。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全县共发放救灾面粉980.48吨,生活补助费75.9万元,棉衣(被)2715件,救灾帐篷80顶,解决全县1.52万户、65365名灾民的基本生活,保证了灾区社会稳定。对全县900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86万元,向22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44万元教育救助资金,累计向1.13万户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240.53万元。为城乡低保家庭发放电价补贴49.14万元,发放物价补贴186.63万元,发放低保提标补助319.06万元,发放冬季取暖救助资金216.45万元。
(西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