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对1742户城乡居民困难家庭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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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2013年,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和《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海北州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扎实推进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为1742户因突发性、临时性、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救助金额达110万余元,其中:救助因灾致贫家庭50户,因病致贫家庭1254户,其他原因致贫家庭438户。真正做到了雪中送炭,解决了求助家庭的燃眉之急。此举进一步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完善了社会救助制度,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海北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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