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三项措施实施临时价格监督检查初见成效
海东市工商系统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开展临时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主动协调联系,全面确定监管重点。市、县(区)成立临时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现行价格政策和辖区价格走势,分析市场价格批零差率,实施市场价格监管措施。全市确定除粮、油之外的重点商品30个品种,价格采集地区18处,采集零售价农贸市场8处,批发价蔬菜大棚12处、专业合作社14个。
二、严格核查商品价格,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一是以农贸市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检查农副产品经营者执行批零差率、最高限价和落实明码标价等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对确定的重点商品严格督促明码标价和核查批零差率,做到每天一核价、每天一标价、每天一公示。二是对全市确定的8处农贸市场实行驻场监管,市场开办者运用电子屏幕和公示栏每天公示市场价格,严防随意涨价、漫天要价等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分片包干,实行包市场、包任务、包责任的三包责任制。四是严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屠宰检疫等关口,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切实维护农副产品消费安全。五是联合商务、发改等部门,在全市8家商贸流通企业中开展打折让利促销活动,同时加大对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打折让利活动中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等行为,防止明降暗升、几降几升、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现象发生。六是检查经营者,特别是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经营大户是否有囤积居奇、肆意散布涨价信息等现象。
三、加大市场巡查频率,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的主力军作用,在加大对市场价格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提高对农村消费品市场的巡查频率,严查以受厂家委托、年底清仓、降价处理、亏本甩卖等价格欺诈行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权益。期间共查处超范围经营案件5起,罚款0.71万元;价格欺诈案件1起,案值0.42万元,收缴罚没款800元。
(海东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