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坚持十结合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海东市坚持十结合,助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建活动作为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创建工作。
二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筑牢思想基础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创团结和谐家园理念,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团结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目前宣传面已达98%。
三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紧密结合起来。健全矛盾纠纷大下防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并深入市、县(区)、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寺观教堂等活动场所。目前,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977件,现已妥善化解了101件。
四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的培养,着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116个村级活动场所已经得到改善。
五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涉藏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机制,创新寺院管理模式,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配套设施,让信教群众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
六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实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实现服务管理精细化、有序化;搭建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了管理服务一张网全覆盖,全面推进对社会面的管控。
七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促进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今年前三季度,全市预计完成生产总值211.85亿元,同比增长17.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7.1亿元,同比增长48.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96亿元,同比增长14.5%;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3亿元,同比增长2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51.55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584.26元,同比增长15.2%。
八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投资改善教育教学设施,实施东部篮球健身长廊和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加强卫星接收设施管理,完成2624户僧舍的户户通工程;投资12.5亿元,实施城镇保障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8291套。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万户,户均补助提高到2.2万元。将宗教教职人员417人纳入到城乡低保、54人纳入到五保供养范围,4377人参加了新农合救助或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九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机制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为确保创建工作10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协调、目标考核、宣传教育、共创共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经费保障、督促检查、表彰激励八项机制,初步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十是坚持把创建工作与打造示范典型引路紧密结合起来。首批确定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示范点45个,其中乡镇6个、村6个、社区6个、藏传佛教寺院3座、清真寺4座、窗口单位7个、不同类型的学校6个、企业4个,市直机关3个。
(海东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