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保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常态化运转
果洛州把机制建设作为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任务来抓,着眼于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动态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保障创建活动常态化运转。
果洛州委、州政府成立了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各县、各部门、相应建立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充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把创建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通盘考虑,与推进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等工作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周密谋划,创新方法、真抓实干。党政主要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指导面上工作,又抓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既深入查找问题,又有针对性地提出办法措施,积极将创建活动纳入科学管理、健康有序的轨道。州级领导干部和各县党政一把手结合联点制度,积极开展联系点创建工作。州、县政法部门负责人着力在维稳第一线抓示范、抓创建。各地宣传、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同时,州、县各相关部门也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能,从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服务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全州各地、各部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构建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报告制度、协调制度和评估制度,不断强化创建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同时,把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检查权、表扬批评权、情况反映权,认真督促检查州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达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