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海晏县出台21条措施力促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力促全县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海晏县出台了《支持县域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了21条具体帮扶措施,其核心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
对洗煤企业给予政策补贴。由县财政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给予洗煤企业10元/吨的资金补贴,扶持企业下半年恢复正常生产;经商局、管委会帮助企业联系煤源,协调原煤价格,保证洗煤企业正常生产运转。
加大企业融资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协会,实行会员之间相互担保、三家以上单位相互联保的联保机制向金融部门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组织相关部门与银行、担保机构衔接,解决企业融资难、短期流动资金紧张困境。年初以来通过协会联保,共为27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7000万元;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协调5家金融机构为29家企业衔接落实扶持贷款2.62亿元。
落实物流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对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物流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设立的物流企业,自经营之日起,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前2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3年减半返还营业税;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率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征收的基础上,企业上缴17%的交通运输业地方税收、100%的城市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作为企业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落实冶炼企业电价补贴政策。继续落实省州下达的电价优惠及电价补贴政策,对县内冶炼企业给予电价补助优惠政策,其中铁合金0.02元/千瓦时,碳化硅0.03元/千瓦时。
落实社会保险金缓缴政策。全面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困难企业缓缴员工养老、工伤等保险金的优惠政策,帮助困难企业申报了国家缓缴社会保险的相关项目,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转。
加大企业用工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高校、职校和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经人社局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局按照每人3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共补助2年;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平台,解决企业用工困难,拓宽劳动力就业渠道。
(海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