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县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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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截至目前,平安县共筹措资金1956.89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1386.39万元、县级财政补助579.6万元,已累计发放低保金1529.32万元,其中为2593户6289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111.32万元,为5900名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418万元。此次提标,城镇低保月人均提供20元,由月人均298元提高到318元,对三无对象、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70岁以上老年人分类施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60至69岁老年人、单亲家庭成员分类施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提高10元(年人均提高120元),由现行的年人均1865元提高到1985元,对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分类施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
(海东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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