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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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上半年,海北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89元,同比增长12.1%。一是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在扩大就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员工增资和增加高海拔地区工龄补贴、艰边津贴等诸多因素拉动下,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900元,同比增长11.9%。二是经营净收入大幅增长。受旅游等消费拉动,上半年经营净收入为455元,同比增长20.9%。三是财产性收入87元,同比增长9%。四是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受行政事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增资和增加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拉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09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其中:养老金收入825元,比上年增长9.5%;社会救济收入227元,比上年增长31%。
(海北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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