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落实省委部署出台创建先进区实施意见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委第十一届七次全委会上获悉,按照省委部署,紧密衔接《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黄南州审议出台了《黄南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意见》,要求全州上下坚定不移地把先进区建设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全面掀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热潮。
黄南州委指出,黄南州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对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作出了战略规划和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黄南州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
《实施意见》按省委《纲要》总体部署提出“两步走”战略。第一步,进一步梳理解决影响黄南民族团结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进一步梳理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问题;按照“三区”战略和本州“十二五”规划的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加快推动先进区建设的规划、项目和需推进的重点工程,全面夯实实现黄南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经济基础。第二步,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为基础,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统领,以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差距、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为根本,以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为抓手,以法治黄南建设为关键,以基层组织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管理社会能力进一步提升为重点,努力创造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实施意见》按照“两新”目标、“三区”战略和省委《纲要》总体部署,深刻领会骆惠宁书记***精神,紧密结合黄南实际,明确提出1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凸显了黄南州建设良好政治生态、推进经济发展、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民生民计、提升干部能力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秦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