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地领导对政府系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工作中急需整改的一些问题,海东地区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突发事件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上报,切实做到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确定领导、工作人员和基层信息员,全方位、多渠道收集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的动态和发展趋势。尤其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比较敏感地区的突发性信息,在做好前期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先电话报告行署应急管理办公室,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由各区县应急办研判汇总后在半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信息报告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达准确、文字精炼、口径统一,不能出现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语句。
三、严明制度,落实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报送不到位,尤其对本地区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经由其它渠道得知信息,而本地区无任何情况反映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对迟报、漏报和轻报重要信息的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海东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