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加大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力度
西宁市针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干部任前监督、决策监督、日常监督、职能监督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一、在任前监督方面。实行区县党政正职及政府工作部门重要岗位空缺人选征求市委委员意见的办法,注重与用人地区和部门党组织沟通,听取分管市级领导意见,了解干部德才表现。在干部考察、公示期间收到与考察对象有关的反映,由考察组在考察中进行调查核实或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在干部提任前,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全面掌握干部廉政表现。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干部事项时,干部监督部门根据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与执纪执法部门沟通等日常所掌握的干部监督信息提出干部提任意见。实行科级干部任免报告、审批、备案制度,各地区各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人事任免前,须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人事任免方案》,经审核后按程序实施任免事项,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二、在决策监督方面。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就干部群众关心的干部任免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进行公开,最大程度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的积极性。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决定。强化一把手用人权监督,将市林业局确定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委(党组)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单位,对提拔任用干部初始动议提名、沟通酝酿、讨论决定以及调整领导班子中的用权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一把手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自觉性。
三、在日常监督方面。制定实行《西宁市年度目标任务日常考核问责试行办法》、《西宁市年度目标任务日常考核督查试行办法》,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和过程管理。2012年,在县级干部个人考核中首次对综合考核得分靠后3%的11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二次考察,通过甄别考察,对存在问题的7人予以诫勉谈话或岗位调整。强化领导干部任职交流,特别是从事干部人事、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的领导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制定《西宁市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干部工作监督员制度》等,对一些担负重要职能、涉及重点项目和重大资金使用的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谈话或提醒。15月,对3名县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强化了预警教育。
四、在职能监督方面。充分发挥电话、信访、网络举报平台作用,加大举报查处力度。15月,共收到群众举报22件(次),办结率为100%,并对3人进行提醒谈话。坚持将政府部门中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列为重点审计对象,并从计划管理、审计方式、评价体系、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15月,共对3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西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