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开展城市河流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海东地区于610月期间,开展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各县县政府所在镇供水人口大于1000人的现有、备用和规划水源地。通过检查摸清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服务人口、取水规模、水质状况等基本情况,对保护区的规定、审批、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并建立监管档案。重点检查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设有违法排污口、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活动;检查二级保护区内是否设有违法排污口、建有排污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是否采取了防止水源污染的有效措施。检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尤其是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村生活污水等面源污染排放情况,以及采取的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和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海东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