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海东地税砥砺奋进二十载为国聚财不懈怠
19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一瞬间。对海东地税人来说,却是艰苦奋斗、踏平坎坷成大道、不平凡的辉煌19年。海东地税人没有辜负全区130万人民的期望,为海东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
全区地税系统在工作中把组织收入和促进发展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使税收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大局。19年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4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2001-2012年累计组织社会保险费等规费收入17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与此同时,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9年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8000多万元。
在“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基础上,推行深化了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工作制度,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推广使用《青海地税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广域网络建设。提高了公文处理的自动程度,强化了信息管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完成对接,实现税款划缴。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稽查模式,加大对重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稽查整体功效明显提升。
始终把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高税收执法质量,随意执法、越权执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强化税法宣传效果,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和谐征纳关系。
积极实施省地税局确定的“51115”人才工程目标,立足岗位,强化干部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知识的培训,鼓励干部进行学历教育和相关的技术职称考试,全面提高了干部整体业务素质。扎实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三八“红旗手”、优秀税务工作者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地区局机关2007年-2012年连续六年获得“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2011年度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区地税系统被中央、省、地、县授予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集体、文明示范岗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单位和部门有40余个,其中中央、省部级授予的荣誉称号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