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门源县三举措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
近年来,门源县按照省委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立足县情实际,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多措并举,着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初步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落实县级领导联点指导等各项措施,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2012年起每年建设示范村(社区)数掌握在本乡镇行政村(社区)总数的20%以内,全县每年确定至少15个村(社区)进行建设。县财政落实了必要的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确保了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广大干部群众、宗教界人士、青少年作为宣传重点对象,在广大干部、农牧民中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举办爱国主义培训班,在学校中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同时,结合民族团结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为重要载体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了民族团结知识进机关、进寺院、进课堂,有效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维护团结、遵纪守法的意识。
强化载体创新,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原则,不断探索具有门源特色、部门行业特点的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比达标活动和共创共建活动等创建载体。2012年全县完成了1个乡镇、29个村、4个社区的示范建设任务。示范乡、村、社区分别通过了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考核验收,皇城乡已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全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示范乡(镇)。截至目前,县委、县政府已授牌命名了38个示范村(社区),并在2013年的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了2013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今年共有36个村和1个社区进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
(海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