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四项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海南州四项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海南州耕地资源总量不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大,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耕地补充能力和保障能力不足。各县政府及州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对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树立并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有关政策措施,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措施,做好保护。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加大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做好农用地转用工作,加快土地审批手续报批工作,确保零约谈零问责。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充实完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档案、台账、图册等基础性工作,实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全覆盖,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各县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保护耕地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按照***《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和州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各县对本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为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州县政府签订的目标书,各县每年度组织自查自评,并向州政府报告本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州政府将组织专门督导组对各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耕地保护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目标责任不明确,致使出现违法用地和破坏耕地现象的进行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