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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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2013年,湟源县在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由项目建设单位缴纳,实行强制缴纳、专户管理。企业信誉将成为企业缴纳保证金比例的重要参考标准,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市场准入、工程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进行限制,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曝光,与年度业绩考核直接挂钩。情节较严重的,注销其施工资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西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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