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农民人均纯收入10年实现十连增
近年来,格尔木市紧紧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两大核心任务,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村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1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696元,比2002年增长3.9倍,年均增长14.6%。全市农牧民人均收入从2002年的2491元增加到2011年的8120元,九年间人均收入增长2.3倍,年均增速保持在14%以上。
格尔木市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为主题,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现良好发展势态。同时,全市财政也加大三农投入力度,稳步推进了三农工作,农村居民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达到1052.54元,人均增加210.19元,增长24.96%,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84%,拉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56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性收入达到7162.3元,人均增加1348.93元,增长23.12%,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4.06%,拉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43个百分点。 (张敏霞、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