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互助县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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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互助县从今年元月份起,将县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由所在单位负责参保,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养老保险按照城镇居民缴纳养老保险的最高档次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缴纳,经费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交通费、通讯费补贴由原来的24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兑现烤火费1400元/年/人,并在年底一次性发放。
(海东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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